华严小学关于学生使用手机的管理规定
小学正是学生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的重要阶段,学生在此期间过度使用手机、沉迷手机,会带来成长学习、财物保管、安全管理及课堂教学秩序管理的负面影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请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
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无论是智能机还是普通功能机或其它通讯工具均包含在内;可以上网的功能型电话手表、iPAD及其它PAD设备等同于手机对待。
第二条
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行政及教师应把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交由学校德育办登记保管。
第三条
不允许学生携带并使用电子书包、电子词典等学习用电子产品,一经发现,等同于手机对待,予以收缴暂扣。违规携带使用手机被收缴暂扣,学校保管手机期间,如出现手机质量损坏等情况,概不责任。
第四条
为方便学生主动与家长沟通,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电话,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应第一时间主动联系家长。
第五条
若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电子产品进校,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班主任处保管,使用时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班主任继续保管。学校提供了必要的学生家长沟通渠道,除班主任及科任老师联系外,校区门卫室均配备座机电话,学生有急事可立即联络家长,班主任属按需进行手机保管,不承担遗失、损坏等责任。
第六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接受口头教育批评,手机将暂扣一个月,待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学校德育办签字同意,学生家长方可到领回。
第七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接受通报批评,手机将暂扣至当学期末,待当学期末假前,由班主任、学校德育办签字同意,学生家长可领回。
第八条
凡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批评教育,通知家长来校共同做好学生转化工作,如家长无法陪读,则要求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中教育,学习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相关条例予以惩戒。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1年3月30日起执行。